关于我们
禅城区建设局(禅城区房产管理局)是禅城区人民政府主管建筑业、工程建设、房屋产权管理和房产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业、房屋产权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拟订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包括建筑勘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 3、负责组织实施区内市政园林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4、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 5、负责房地产产籍管理,依法对房产权属进行确认、登记、发证和抵押登记等管理,调处房产权属纠纷;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6、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包括房产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房屋调换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等,并维护好这些市场秩序;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承担房地产各类专业人员行业培训等。 7、负责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裁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负责落实政策退还侨房工作。 8、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对单位自管房、私房的经营管理、安全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上级部门委托事项。 禅城区建设局(禅城区房产管理局)设8个股室。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调研、政务信息、对外宣传、文书档案、法律事务、议案提案、保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会务接待及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制订局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的有关规定;负责局电子政务系统、业务办公系统及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等。 2、组织人事股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房产、测绘、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党务、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干部普法、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3、财务股 负责全局每年度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计划以及组织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契税征收和经营性收入的征收;依法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编制各类统计报表;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审核下属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4、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程施工报建、建设监理、行业执法注册管理、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现场搅拌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技术业务培训、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等。 5、工程股 负责组织区内由我区负责的市政园林等基础设施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管线协调、招投标、报建、预结算、施工组织、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技术指导、工程验收等工作。 6、产权登记股 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房籍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房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和负责房产确权,对房产登记、发证和抵押登记实施监督管理;房屋面积测绘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所、房地产档案馆的管理;负责落实政策退还侨房工作;处理房屋产权纠纷。 7、房地产市场管理股(加挂禅城区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牌子) 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包括房产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房屋调换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等;负责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四级)和物业管理公司(临时)资质;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建设项目合同书、房屋租赁许可、房屋租赁契约备案、房地产评估报告核准、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审查、房地产评估人员报考资格审查、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评估人员注册、成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审批事项;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监管、临时资质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备案、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备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指导和监督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审批事项;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对单位自管房、私房的经营管理、安全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中心管理。 8、房屋拆迁管理股 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出房屋拆迁公告、拆房施工许可证和私产、单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负责房屋拆迁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直属单位有: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禅城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禅城区房地产档案馆、禅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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